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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药材:“好药”未必能合格,合格未必是“好

发布时间:2020-09-08浏览次数:

大千世界,无奇不有!

按照正常思维逻辑,世间万物,但凡“合格”的好货精品,必定是经过千挑万选,优中选优的东西。比如这大街上卖的桃子,那种个体肥大甜润,色泽白里透红的肯定是一等品,那种干瘪瘦小,久置难售的处理品绝对是人见人弃的劣质差货!

但是,以上思维逻辑是不能放在中药材行业随便使用的,至少,受相关因素限制,是不可以乱用的。为什么?  ——下面笔者给大家举几个现实中的例子,以此阐述一下哪种药材:“好药”未必能合格,合格未必是“好药”!

 一、决明子

像决明子这味药材,一直以来很多用药企业尤其是饮片厂家,在采购规格方面,还是有部分单位采取“想当然”的思路阐明要求:“新货、个体饱满、色青绿或深绿、具光泽……”

其实,这个采购“方向”与药材本身实际情况是相违背的。

真正能达到药典成分含量要求的,不是那种“色青绿或深绿”的决明子新货,而是“色泽灰棕色或黄棕色”陈放至少五年以上、外观“丑陋不堪”的老陈货才是合格品,才能达到当前药典标准“含大黄酚(C15H10O4)不得少于0.20%,含橙黄决明素(C17H14O7)不得少于0.080%。”的要求。

那么,为什么有很多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在采购决明子时强调:“色青绿或深绿”的要求呢?其实这是一种站在社会受众层面的心理作用“使然”:色泽青绿或深绿的决明子新货,表面光鲜看了让人能欣然接受,而陈放年久的决明子外观“灰黄色残”自然难入大众法眼!……

但是,个人意愿、感受,代替不了药典的“无情”,采取“想当然”的思路行事,再加上检测方面靠走过场、不够严谨,往往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,也正是这些年来个别中药饮片生产企业,因为“成分含量不合格”而屡屡被监管查获的一个侧面原因!

二、人参

“好药”未必能合格——在这方面人参这个品种最具代表性,从社会大众的着眼观点,人参选取——自然是“个体较大”的主根(光根)属于“上品”,退而求其次,也至少是那种“全须全尾”的原药材“个子”才算好货!

但是,如果从被药企、药监方面抽检而言,供货方还是希望他们取样时多抽取一些侧根或尾须,哪怕是从中“捡取”一些极少的参皮碎屑亦是供方莫大的“希望”!

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呢?

——因为,就药典要求的成分含量指标而言,证明人参“合格”的总皂苷附着部位,侧根、尾须以及参皮成分含量往往都大于人参“主根”(光根)本身,这种不被世人所看重的“脚料”部位,偏偏在于人参“合格与不合格”之间起着很大决定性的作用!

——那么问题来了!

既然侧根、须尾、参皮都比人参“主根(光根)”的总皂苷有效成分含量高,我们的杏林前辈先贤以及当下药企,为什么“舍本求末”不去全部采用人参侧根、须尾投料,而是推崇使用“全须全尾”的“原个”或主根(光根)人参用药呢?

如此答案只有一个:被相应检测指标“圈定”的人参皂苷Rg1(C42H72O14)和人参皂苷Re(C48H82O18)以及人参皂苷Rb1(C54H92023)的化学成分,可以肯定是人参功效作用的主要成分,但不代表是它“药理作用”的所有有效成分。

人参之所以被世人尊为“万药之王” ,是因为它有着对人体各项机能健康有益、且殊效“各有专攻”的30多种不同单体皂苷,20多种微量元素以及更多种有效化合物形成的天然“重要活性分子复合体”集成的表现结果。

再说得详细一些:在人参本身诸多的化学成分中,人参某几种单体皂苷的“分检或合成”可以作为当前检测人参质量的一个重要依据,但不能代替人参所有有效物质例如:挥发油、多糖、肽、氨基酸、维生素、微量元素等“全部家当”拿来作为参考。

——也所以,慎重考虑之下,我们的专家学者在“制定指标”时,就检测化验方面而言,应该是已经意识到人参的功效作用并非是单一人参皂苷成分的贡献,而亦有众多“并未被纳入检项”的成分含量在互相协同起到一定的作用。因此只能采用“折中”的办法,研新不忘遵古,遵古而未敢“妄动”——于此在人参药用“外观性状”选材、检测方向方面,仍然遵循先贤医药典籍用药经验,使用原药材“全个”为主,而不是侧根、参须、参皮等等……

三、蒲公英

既然本话题谈的是中药材“好药”未必能合格现象,我们不能不提一下蒲公英这个药材品种。

蒲公英药材这方面也有其自身很大的“特性”,这个品种如果出现检测不合格,不要急着放弃!——若是道地产区春季采收的“头茬货”,往往“挽救”的几率还是很大的。

那就是把这些成分含量不够的蒲公英新货,放进仓库里堆在一块“焖上一焖” “捂上一捂”,最好是过夏经暑等到秋天以后再检,那时你就能获得一个意外惊喜:该蒲公英的咖啡酸(C9H804)成分含量将会从先前的不合格,“焖捂”出一个完全能轻松超越国家药典标准0.020%。之上的检测“合格”数据来!

——但是,唯一令人遗憾的是,这经过时日“发酵”的蒲公英,色泽已经不再青绿“靓丽”入眼,或灰或黄或黑总之“外观”已经“大不如前”……

话至此处,也许有人会说:这种为了迎合药典,把好货变成差货的套路——可取吗?

于此我们只能反问:不这样做,又怎能把“不合格”的变成“合格”呢?

——再者说了,追寻杏林前辈先贤的子经典籍奥秘,这种“委曲求全”的方法,也算不上全是“迎合药典”的旁门左道,类似古人陈放药材“怯躁、发酵、积淀、蓄中”以求提高或达到性味功效的“升华”之路,其实过去很多药材例如:沉香、艾叶、补骨脂、肉桂、芫花等在这方面早就有不俗表现,更与金.李东垣《珍珠囊指掌补遗药性赋》中的“枳壳陈皮半夏齐,麻黄狼毒及茱萸,六般之药宜陈久,入药方知奏效齐”之“六陈”之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……

“诸药所生,皆有境界” “土地所出,真伪陈新,并各有法”皆出自于梁代陶弘景所著《本草经集注》。

陶公之语,对于本文所述的决明子、蒲公英之“陈放效升”当为同理,应该算得上是我们当前一个可以依附的释语、或另一种可以通融过关的注解吧!